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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为邦本 · 水利万物 —— 中国古代农业水利古籍数字化平台(第1期)
《江南催耕课稻编》 · 正文 上一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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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按江南再熟之稻,首見於左太沖〈吳都賦〉,李善注云:農者一歲再種;張銑注云:南人種稻一歲再熟。由此觀之,此邦再種再熟事最古矣。宋時江南又止一收,真宗以占城早稻種給江淮,遂與晚稻先後並種。方以智謂江淮以南田多三收,可知江左土宜,尚有不止於兩熟者。惟昔之農夫克敏,必有古法相承,顧乃日久而失其傳,吁可異也。我 聖祖仁皇帝重農勸穡,凡於各省穀種之宜,耕穫之候,無不周知。嘗 詔頒御稻之種於江浙兩省蓺之,並有一歲兩種之 諭,降之播種,利莫大焉。今《蘇州府志》所載百日種,一名喇嘛稻,一名西番秈,三月種,五月熟,一歲兩收,相傳為康熙五十五年所頒,當即御稻米之種,葑門外二十四都六七圖聞尚有蓺之者,惜不多耳。有人言江北下河州縣,前數十年稻兩熟。余去秋以防河駐召伯埭,親見早、中、晚稻之種皆備,而竟無再種者,心嘗疑之,以詢老農,皆謂嘉慶九年以前罕水災,種稻一歲得兩熟。九年以後,湖水秋漲,五壩輒開,田惟恐淹,故但倖其一收,而不可以再種。此乃信由水患之相阻,而非關於風土之不宜,江南地暖土腴,豈尚下河諸邑之不若乎。余為此勸,以早稻始,而以再熟之稻終,皆必證以此邦所固有之田功,告以此邦所可愛之土物,民如我信,庶幾易知易從乎。伏讀 聖祖仁皇帝聖諭有曰,夏秋之間,麥禾不接,得此早稻,利民非小,若更一歲兩種,則畝有倍石之收,將來葢藏,漸可充實。 上之所以為民思深慮遠者若此,樂其樂而利其利,當如何每飯不忘耶。昔河陽無稻,陳襄以種稻之法教之,而田不蕪。魯山無早稻,江翺以建安之種授之,而歲倍熟。所謂視己成事,余尤願有司董之用休也。《漢書》謂周制種穀必雜五種,以備災害。《大學衍義補》謂人力之至,可以勝天。所謂民生在勤,余尤願吾農鍥而不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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