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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为邦本 · 水利万物 —— 中国古代农业水利古籍数字化平台(第1期)
《齐民要术》 · 种茱萸第四十四 上一节 下一节
原文 简体 对照

●种茱萸第四十四 食茱萸也,山茱萸则不任食。 二月、三月栽之。宜故城、堤、冢高燥之处。\[凡於城上种莳者,先宜随长短掘壍,停之经年,然后於壍中种莳,保泽沃壤,与平地无差。不尔者,土坚泽流,长物至迟,历年倍多,树木尚小。\] 候实开,便收之,挂著屋里壁上,令廕乾,勿使烟熏。\[烟熏则苦而不香也。\] 用时,去中黑子。\[肉酱、鱼鮓,偏宜所用。\] 《术》曰:“井上宜种茱萸,茱萸叶落井中,饮此水者,无温病。” 《发五行书》曰:“舍东种白杨、茱萸三根,增年益寿,除患害也。” 又《术》曰:“悬茱萸子於屋内,鬼畏不入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