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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为邦本 · 水利万物 —— 中国古代农业水利古籍数字化平台(第1期)
《水经注》 · 卷七 上一节 下一节
原文 简体 对照

△屈从县东南流,过坟城西,又南当巩县北,南入于河。 济水故渎,东南合奉沟水。水上承朱沟于野王城西。东南迳阳乡城北,又东南迳李城西。秦攻赵,邯郸且降,传舍吏子李同说平原君胜,分家财飨士,得敢死者三千人,李同与赴秦军,秦军退,李同死,封其父为李侯。故徐广曰:河内平皋县有李城,即此城也。于城西南为陂水,淹地百许顷,蒹葭萑苇生焉,号曰李陂。又迳坟城西,屈而东北流,迳其城北。又东迳平皋城南,应劭曰:邢侯自襄国徙此。当齐桓公时,卫人伐邢,邢迁于夷仪,其地属晋,号曰邢邱,以其在河之皋,处势平夷,故曰平皋。瓒注《汉书》云:《春秋》,狄人伐邢,邢迁夷仪,不至此也。今襄国西有夷仪城,去襄国一百馀里,邢是丘名,非国也。余按:《春秋?宣公六年》,赤狄伐晋,围邢丘。昔晋侯送女于楚,送之邢丘,即是此处也,非无城之言。《竹书纪年》曰:梁惠成王三年,郑城邢丘。司马彪《后汉?郡国志》云,县有邢丘,故邢国,周公子所封矣。汉高帝七年封砀郡长项佗为侯国,赐姓刘氏。武帝以为县。其水又南注于河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