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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为邦本 · 水利万物 —— 中国古代农业水利古籍数字化平台(第1期)
《吴中水利书》 · 正文 上一节 下一节
原文 简体 对照

贴黄

其图画得草略,未敢进上。乞下有司计会单锷别画。

一、先开吴江县江尾茭芦地。

一、先迁吴江沙上居民,及开白蚬江通青龙镇,又开青龙镇安亭江通海。

一、先去吴江土为千桥。

一、先置常州运河斗门二十四所,用石碶并筑堤,管水入江。

一、次开夹苎干、白鹤溪、白鱼湾、塘口渎、大吴渎,令长塘湖、滆湖相连,走泄西水,入运河,下斗门入江。

一、次开宜兴百渎,见今只有四十九条,东入太湖。

一、次开苏州茜泾、白茅、七鸦、福山、梅里诸浦及茜泾。

一、次开江阴下港、黄田、春申、季子、灶子诸港。

一、次开宜兴东西蠡河。

一、次根究诸临江湖海诸县,凡泄水诸港渎,并皆疏凿。

伍堰水利

昔钱舍人公辅为守金陵,常究伍堰之利。虽知伍堰之利,而不知伍堰以东三州之利害。锷知三州之水利,而未究伍堰以西之利害。一日,钱公辅以世之所为伍堰之利害,与锷参究,方知始末利害之议完也。公辅以为伍堰者,自春秋时,吴王阖闾用伍子胥之谋伐楚,始创此河,以为漕运,春冬载二百石舟而东,则通太湖,西则入长江,自后相传,未始有废。至李氏时,亦常通运,而置牛于堰上,挽拽船筏于固城湖之侧。又尝设监官,置廨宇,以收往来之税。自是河道淀塞,堰埭低狭,虚务添置者,十有一堰。往来舟筏,莫能通行,而水势遂不复西。及遇春夏大水,江湖泛涨,则园头、王母、龙潭三涧,合为一道,而奔冲东来,河之不治,愈可见也。今若开深故道,而存留银林、分水二堰,则诸堰尽可去矣。所欲存二堰者,盖本处地势,自银林堰以西,地形従东迤逦西下,自分水堰以东,地形従西迤逦东下,而其河自西坝至东坝十六里有余,开淘之际,须随逐处地形之高下以浚之,然后江东两浙可以无大水之患。然银林堰南则通建平、广德,北则通溧水、江宁,又当增修高广,以俟商旅舟船往还之多,可以置官收税,如前之利。此伍堰所以不可不复也。今莫若治伍堰。使上之水不入于荆溪,而由分水、银林二堰,直归太平之芜湖,下治吴江之岸为千桥,使太湖之水东入于海中,治百渎之故道,与夫苏、常、湖三州之有故道旁穿于太湖者。虽不可缕举,而概可以迹究也。难者曰:“虽复伍堰,奈何伍堰之侧山水东下乎?复堰无益也。”锷答曰:“由伍堰而东注太湖,则有宣、歙、池、广德、溧水之水,苟复堰,使上之水不入于荆溪,自余山涧之水,宁有几耶?比之未复,十须杀其六七耳。”难者乃服。

(按:宋神宗元丰间议兴水利,苏文忠公知杭州,上封事。献单锷书,史不概载。且罹中丞李定、舒亶劾奏,非神宗决桑田之咏,几酿大祸矣。盖其时以苏公见忌,而岂有于录锷哉。易曰:屯其膏,施未光也。鸣呼!南渡之治,可以鉴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