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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为邦本 · 水利万物 —— 中国古代农业水利古籍数字化平台(第1期)
《漕船志》 · 正文 上一节 下一节
原文 简体 对照

是年,平江伯陈公瑄因漕舟有车坝沂、淮之险,并清江浦五十里,建闸四,导湖水以达清口,自是漕舟南北交通矣。宋雍熙中,转运使刘璠议开沙河以避淮水之险,乔维岳继之,开河自淮安至清口,凡六十里,舟行便之。是岁,平江伯陈公瑄访询故老,寻乔维岳故道,置四闸以通漕。自是,舟无车坝之危、淮波之险矣。

宣德二年,令工部及诸衙门不许将粮船拨载他物,至误攒运。

是年,议准各处解到清江厂油麻、铁炭等料,俱送淮安府阜积库收贮,出给实收,呈报分司,以便支放。

五年,奏准运粮官军船只,南京、中都及南直隶卫所,于淮安厂修理;山东等都司卫所,于临清厂修理;湖广、江西、浙江都司,各回原卫修理。

正统元年,令造船旗军不与操守之事。总兵官都督武公兴等题,岁运粮船损坏,产有物料者,于本处修造;无产者,分拨各提举司修造。各拨官军前来,贴办用工,庶使运粮者得以依时休息。今巡按御史将造船官军,尽行点选,守城操练,遗下船料,无人管理,以致缺船误运。户部查得前项官军,即系漕运之数,难比杂役,欲照旧存留。奉圣旨:“是,钦此”。

十年,许把总官乘坐粮船。武公兴奏:提督运粮都指挥李琮等,自永乐间,各许座官船一只,乘坐催攒。近御史吴镒奏革,给与站船廪给。缘驿船有限,占住不便,合于该管卫分摘船一只,量带官粮乘坐。户部议准所言,仍不给廪给。明年,山东把总都指挥狄瓛奏,仍要廪给脚力。本部会议,合照旧例,兑粮之时,总兵官、各都司填给符验,应付站船廪给,兑完住给,各乘座船赴京交粮。

景泰二年,令清江、卫河二提举司匠役二年一班。先年,原拨苏、淮二府各色人匠共四千名,二年一班,每年二千名,在厂上工造船。近因新编勘合,该四年一班,班稀匠少,造船不敷。总兵官徐公恭奏,照正统间例,二年一班,户部会议依拟。

四年,敕总兵官徐恭,都御史王竑、徐有贞整理粮船。户科给事中卢君祥题,要将浙江等处民粮该征者,尽数起运,量拨淮、徐、济宁等仓收纳。奉圣旨:“是。便写敕与徐恭、王竑、徐有贞,上紧去整理前项粮船,今年务要过尽。”时有贞以治河在张秋,故有是命。

是年,平江伯陈公瑄议将造船完头木楂,准令军民人等烧用,每只备钞五十贯还官。至成化间,每领船银一只,退银一钱五分,准钞五十贯收贮在官,作正支放。

是年,会议清江提举司造遮洋、浅船数多,卫河提举司改造船少,将卫河原派物料,暂改清江交收供造,候有料之日仍旧。

天顺八年,令运军或遇风水不测,损坏船粮,若在百里内者,务要府州县正官,在百里外者,许所在有印信官司勘实结,申总兵等官处,如有诈妄,罪坐勘官。

是年,议准淮、扬地方巡获私盐只,俱解清江提举司充造船之用。

成化十八年,令清江、卫河二提举司人匠征银解纳。总兵官陈公锐奏:清江提举司每年造船人匠二千名,卫河提举司人匠二千一百八十四名,共四千一百八十四名,止有一百七十九名见到兴工。虽有纳银者,不过六百二十名,未到三千三百八十五名。要行各该司府,今后不必解送人匠,令其照名出办银两,每年印封解送二提举司,如数给军,雇人造船,庶得船只早完,军士不累。从之。

弘治二年,申明处置抽分。本部主事林君沂奏:该本部尚书贾公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边公等题,内开:今后若有官豪势要之家揽扰厂分者,听差去官员拿究。在府分者,着落推官问理;在州县者,着落州县问理。徒罪以上,罪名申详,合干上司定夺。其有司府州县视常误事官员,亦听本官转行巡按御史及按察司分巡官,照例参问施行。本年四月二十九日,奉圣旨:“是,钦此”。